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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 2024-01-26 20:01:42 |   作者: 江南体育官方客服电话查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2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2021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以抵押(抵押物为:厂房、土地、办公楼、设备、在建工程、应收账款、存货等)、担保、信用等方式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43,000.00万元的授信。

      2、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5,000.00万元;

      3、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申请授信额度29,000.00万元;

      4、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申请授信额度40,000.00万元;

      5、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申请授信额度21,000.00万元;

      6、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申请授信额度40,500.00万元;

      7、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申请授信额度52,000.00万元;

      8、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申请授信额度24,000.00万元;

      10、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0.00万元;

      11、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0.00万元;

      12、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0.00万元;

      13、同意控股子公司杭萧钢构(河北)建设有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25,000.00万元;

      14、同意控股子公司杭萧钢构(河南)有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10,000.00万元;

      15、同意控股子公司杭萧钢构(广东)有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年度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总计不超过30,000.00万元;

      16、同意控股子公司杭萧钢构(山东)有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12,000.00万元;

      17、同意控股子公司杭萧钢构(江西)有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10,000.00万元;

      18、同意控股子公司杭萧钢构(安徽)有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10,000.00万元;

      19、同意控股子公司杭萧钢构(内蒙古)有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6,000.00万元;

      20、同意控股子公司杭萧钢构(兰考)有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12,000.00万元。

      21、同意控股子公司杭萧钢构(海南)有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15,000.00万元。

      22、同意控股子公司万郡绿建科技有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57,000.00万元。

      为便于相关业务的办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在上述授信/融资总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有关规定法律文件,并能够准确的通过各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不超过上述授信总额的前提下,对各公司的授信额度进行适当的调整,适用期限为2021年度至下次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重新核定申请融资授信额度之前。在以上计划授信总额范围内,各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授信协议。

      2021年,应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要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因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提出的融资做担保,具体如下:

      上述担保总额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适用期限为2021年度至下次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重新核定担保额度之前。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超过上述总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28,376.37万元(其中,控股子公司按照股权比例折算),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杭萧钢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融资担保预计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进行确认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杭萧钢构关于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进行确认的公告。

      关联董事单银木先生、张振勇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杭萧钢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关联董事单银木先生、张振勇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杭萧钢构(六安)有限公司(简称“六安杭萧”)购买六安市裕安经开建设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六安市高新区内的厂房及土地资产(133,202平方米工业用地及地上附着的49,500平方米厂房、5,930.8平方米办公楼、5,631.4平方米综合楼,简称“标的资产”),以安徽中信房地产土地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为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购买总价为最高不超过8,735.5万元(最终成交价格以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作为六安杭萧在被许可经营区域发展钢结构装配式建筑产业的生产、经营用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杭萧钢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度预计担保额:人民币164,500.00万元(其中控股子公司按照股权比例折算)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28,376.37万元(其中控股子公司按照股权比例折算)

      2021年2月3日,本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融资担保预计的议案》。

      2021年,应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要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因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提出的融资做担保,具体如下:

      1、河北杭萧成立于2004年,位于河北省玉田县现代工业园区,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80%,注册资本6,000万元,营业范围主要为钢结构设计、制作和安装。

      2、河南杭萧成立于2002年,位于河南省洛阳飞机场工业园区,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投资的金额5,000万元,营业范围主要为钢结构设计、制作和安装。

      3、广东杭萧成立于2004年,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3,500万元,营业范围:钢结构工程设计、制作、安装及其他配套工程。

      4、山东杭萧成立于2001年,位于青岛市胶州市胶州湾工业园,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86.8%,注册资本5,000万元,营业范围主要为钢结构设计、制作和安装。

      5、江西杭萧成立于2003年,位于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72.735%,注册资本5,200万元,营业范围:钢结构工程的设计、制作、安装及其他配套工程。

      6、安徽杭萧成立于1999年,位于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6,500万元,营业范围主要为钢结构设计、制作和安装。

      7、内蒙古杭萧成立于2010年,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营业范围主要为钢结构设计、制作和安装。

      8、兰考杭萧成立于2019年,位于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65%,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营业范围主要为钢结构设计、制作和安装。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兰考杭萧的总资产为人民币66,405,791.34元,净资产为人民币61,994,075.46元,负债为人民币4,411,715.88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元,流动负债总额4,411,715.88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0.00元,纯利润是-505,924.54元。(以上数据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9、万郡绿建成立于2018年,位于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营业范围:服务、货运、承接、批发和零售等。

      本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为本公司依据业务需要预计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总额度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为便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办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在上述总额度内,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如在年中有需要新增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也可在上述担保总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同时授权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有关担保协议,适用期限为2021年度至下次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重新核定担保额度之前。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超过上述总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本公司于2021年2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融资担保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2021年度预计做担保的对象均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被担保方资产权属清晰,经营状况较好,偿还债务的能力较强,且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及决策能够有效掌握,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以内。对其做担保有利于被担保方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具有充分的必要性。董事会赞同公司本次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

      独立董事对本次融资担保预计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公司对外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融资业务为经营发展需要,对其担保风险可控,并且本次担保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求。

      本次2021年度融资担保预计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28,376.37万元(其中控股子公司按照股权比例折算),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关联交易属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另外的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企业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关于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进行确认的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2021年2月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该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单银木、张振勇回避了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一致通过。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2、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较年初预计超出部分主要因公司在2020年中出售全资子公司万郡房地产有限公司100%股权导致,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及接受劳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未发生变更,交易公允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未导致资金占用和公司利益损失,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主要因公司在2020年中出售全资子公司万郡房地产有限公司100%股权, 2020年9月底完成股权剥离,导致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超出了预计金额,现对超出部分进行确认。详细情况如下:

      营业范围:一般项目:服务:停车服务(上述经营范围在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营)、物业管理、酒店管理、绿化养护、成年人的非证书劳动技能培训(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 、房屋中介、承接装饰工程、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日用百货、服装(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单际华先生为格林物业实际控制人,单际华先生为本公司高管且为董事长及控制股权的人单银木先生的儿子,因此,格林物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接受格林物业提供劳务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张琼女士为芜湖科正实际控制人,张琼女士为本公司董事长及控制股权的人单银木先生的配偶,因此,芜湖科正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接受芜湖科正提供劳务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房地产咨询;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单银木先生为天台万郡的实际控制人,单银木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及控制股权的人。张振勇先生为天台万郡的董事长,张振勇先生为本公司董事。因此,天台万郡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向天台万郡销售商品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及有效期内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无。

      单银木先生为包头万郡的实际控制人,单银木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及控制股权的人。因此,包头万郡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向包头万郡提供劳务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上述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及接受劳务,与上述关联人根据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签订交易协议。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原则;假如没有市场行情报价,按成本加合理的利润由双方协商定价;如果既没有市场行情报价,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的,按照协议价格定价。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较年初预计超出部分属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及接受劳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未发生变更,交易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未导致资金占用和公司利益损失,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未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与公司关联人杭州浩合螺栓有限公司、杭州顶耐建材有限公司、杭州艾珀耐特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冰玉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芜湖科正钢结构理化检测有限公司、杭州格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万郡房地产(瑞安)有限公司、万郡房地产(天台)有限公司及万郡房地产(包头)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要确定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另外的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企业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2021年2月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该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单银木、张振勇回避了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一致通过。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2021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要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得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说明:由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尚在审计中,2020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

      经营范围:生产:螺栓,螺母;销售:螺栓,螺母,机械配件,电器配件,钢结构配件,汽车配件:自产产品的出口及自用产品的进口业务。

      单银荣先生及其配偶为浩合螺栓的实际控制人,单银荣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单银木先生的弟弟,因此,浩合螺栓为本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向浩合螺栓购买商品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经营范围:经销:金属材料、五金材料、建筑装饰材料、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禁止的除外,法律和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方可经营)。

      单银生先生及其配偶为顶耐建材的实际控制人,单银生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单银木先生的弟弟,因此,顶耐建材为本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向顶耐建材购买商品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经营范围:装饰工程的研发;采光板,防腐板,天花板,彩钢板,铝板,不锈钢板,环保、节能新型建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安装(限上门),相关钢结构围护系统的设计、安装(限上门),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单银生先生及其配偶为艾珀耐特工程科技实际控制人,单银生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单银木先生的弟弟,因此,艾珀耐特工程科技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向艾珀耐特工程科技购买商品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经营范围:设计、施工: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装潢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电子工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特种工程;机电设施安装(限上门服务);建筑施工劳务,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单天江先生及其配偶为冰玉建筑实际控制人,单天江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单银木先生的弟弟,因此,冰玉建筑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向冰玉建筑接受劳务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张琼女士为芜湖科正实际控制人,张琼女士为本公司董事长及控制股权的人单银木先生的配偶,因此,芜湖科正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接受芜湖科正提供劳务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营业范围:一般项目:服务:停车服务(上述经营范围在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营)、物业管理、酒店管理、绿化养护、成年人的非证书劳动技能培训(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 、房屋中介、承接装饰工程、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日用百货、服装(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单际华先生为格林物业实际控制人,单际华先生为本公司高管且为董事长及控制股权的人单银木先生的儿子,因此,格林物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接受格林物业提供劳务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单银木先生为瑞安万郡的实际控制人,单银木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及控制股权的人。单际华先生为瑞安万郡的董事,单际华先生为本公司高管。因此,瑞安万郡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向瑞安万郡销售商品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房地产咨询;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单银木先生为天台万郡的实际控制人,单银木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及控制股权的人。张振勇先生为天台万郡的董事长,张振勇先生为本公司董事。因此,天台万郡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向天台万郡销售商品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及有效期内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无。

      单银木先生为包头万郡的实际控制人,单银木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及控制股权的人。因此,包头万郡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向包头万郡提供劳务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上述关联人购买及销售商品、提供及接受劳务,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将根据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签订交易协议。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原则;假如没有市场行情报价,按成本加合理的利润由双方协商定价;如果既没有市场行情报价,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的,按照协议价格定价。

      公司及控股公司2021年度预计与上述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要确定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另外的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企业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相关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2月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和相关议案公告已于2021年2月4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的人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能够正常的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互联网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登记地点:杭州市中河中路258号瑞丰国际商务大厦5楼508办公室。

      2、法人股东,其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及单位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2月22日17:30pm前送达会议联系人,可通过会议联系方式确认是否送达,但不接受电话登记)。

      2、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自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2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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